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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新聞-總務處新聞: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強化健康飲食教育,因應食農教育法公布實施,特修訂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健康飲食教育指導內容及規劃」供學校參考運用-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民小學-愛閱溪海

發佈者:張雅萍 / 發佈時間:2024-09-10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主旨: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強化健康飲食教育,因應食農教育法公布實施,特修訂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健康飲食教育指導內容及規劃」供學校參考運用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5106號函及學校衛生法第16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 為建立學生正確之飲食習慣、養成對生命及自然之尊重,並增進環境保護意識、加深對食材來源之了解、理解國家及地區之飲食文化,該署前於107年公告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健康飲食教育指導內容及規劃範例」。
三、 因應食農教育法公布實施,該署參酌食農教育法六大推動方針,將健康飲食教育融入生活,爰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健康飲食教育指導內容及規劃」,使學校教師、營養師依現場需求,因地制宜並適時與學校午餐、課程領域及議題互相結合,彈性參考運用。
四、 旨揭指導內容及規劃已公告於「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」飲食教育專區(連結網址:https://fatraceschool.k12ea.gov.tw/frontend/nutritionEducation.html),請自行下載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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