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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新聞-教務處新聞: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-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民小學-愛閱溪海

/ 發佈者:許偵倫 / 發佈時間:2024-10-16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
主旨:轉知文化部「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」114年第1次公告受理申請一案,請貴校踴躍申請,請查照。

說明:   

一、依據本府113109日府文秘字第113027837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,打造語言友善環境,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,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,特修訂旨揭作業要點。

三、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2次,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公私立學校,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,補助類別包含「友善環境」、「創作及應用」、「推廣活動」、「台語人才培訓」及「培育台語家庭」五大類,其中第5款第2目由「台語文化家庭」召集其他「台語家庭」共組共學團,配合「培育台語家庭計畫」實施期程,將另行公告受理徵件時間,本次不受理收件。

四、114年度第1次受理申請時間,自113101日起至113111日止,逕至文化部「獎補助資訊網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)線上報名。

五、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,或請至文化部獎勵補助資訊網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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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73_1_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.pdf
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
2273_2_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公文.pdf
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公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