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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新聞-人事室新聞:轉知勞動部修正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」,業經該部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。-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民小學-愛閱溪海

發佈者:周敍余 / 發佈時間:2024-02-26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
主旨: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以下簡稱人事總處)書函轉勞動部修正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」,業經該部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一案,請查 照。

說明:依人事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2號書函辦理,並檢附原書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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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1_1_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修正總說明.pdf
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修正總說明
991_2_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.pdf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
991_3_桃園市政府函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.pdf
桃園市政府函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
991_4_勞動部函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.pdf
勞動部函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