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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新聞-教務處新聞:桃園市第卅三屆(113年)扶輪獎書法比賽實施辦法-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民小學-愛閱溪海

/ 發佈者:許偵倫 / 發佈時間:2024-10-22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
桃園市第卅三屆(113)扶輪獎書法比賽實施辦法

一、宗旨:

1. 宏揚中華固有文化發揚傳統國粹。

2. 提倡藝文活動,建立書香社會,端正社會優良風氣。

3. 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。

二、主辦單位:桃園南區扶輪社。

三、指導單位:桃園市政府

四、協辦單位:桃園市立大有國中

五、比賽方式:字體不拘,書寫內容於比賽時發給參加人員。

六、比賽分組:(1)國小中年級組(2)國小高年級組(3)國中組(4)高中、職組(5)社會組

(以上皆限本市在籍學生及在籍社會人士。)

七、參加對象:桃園市內各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各校(含五專前三年學生)遴薦参加,每組以十名為限,社會組自由參加

八、比賽時間:民國一一三年十一月三日(星期日)

國中組、國小組-下午二時至三時

高中組、社會組-下午二時至三時州分

為避免打擾工作人員布置考場,參賽人員-開放進場時間為下午一時州分至下午二時。

如遇風或疫情影響,比賽日則順延。時間將公布桃園南區扶輪社網站。

九、比賽地點:桃園市大有國中(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)

十、報名手續:自即日起至十月卅日止,以學校及書法教室為單位填妥報名表,逕寄桃園區鎮四街72-12樓,桃園南區扶輪社收(郵戳為憑)。或傳真3335-1876mail south13@ms75.hinet.net(請盡量使用電子郵件)

個人報名 https://forms.gle/1LASk2YB7R8kQHpJ7(手機掃描右下角)

注意:逾時不受理報名,也不接受現場報名,投遞或傳真后並做確認動作,確認電話03-3329540 ( 10:00-16:00 )

詳盡資訊請參閱附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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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91_1_桃園市第卅三屆113年扶輪獎書法比賽實施辦法.pdf
桃園市第卅三屆113年扶輪獎書法比賽實施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