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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新聞-人事室新聞:轉知「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956A號令訂定發布-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民小學-愛閱溪海

發佈者:周敍余 / 發佈時間:2023-12-28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
主旨:轉知「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956A號令訂定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D號 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 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廖商借教師(電話:02-7736747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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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25_1_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.odt
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
825_2_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介聘辦法.pdf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函介聘辦法
825_3_教育部令介聘辦法.pdf
教育部令介聘辦法
825_4_教育部函介聘辦法.pdf
教育部函介聘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