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新聞-人事室新聞:轉知端午佳節將屆,請加強宣導「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」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報備及登錄作業-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民小學-愛閱溪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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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桃園市政府115年5月26日府政預字第1150142400號函辦理。
二、端午節期間,請加強宣導「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 範」(下稱本規範),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 贈,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,應予拒絕或退還, 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;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 宴應酬,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,不得參 加,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、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 形,應依第10點規定,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 加;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,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 定,應於三日內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,以維護民眾對 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。
三、檢附原函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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