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新聞-學務處新聞:113年第11屆「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」評選一案-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民小學-愛閱溪海
/ 發佈者:顏毓嫻 / 發佈時間:2024-04-19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| 一、 |
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2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32601230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
本案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,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,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。 |
| (一) |
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(星期五)止。 |
| (二) |
收件地點:欲報名者請將推薦表及佐證資料紙本1式2份,寄(送)至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收,信封請加註「113年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評選」,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。(地址:330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2號)。 |
| (四) |
本案聯絡人: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,電話:03-3175755分機210或209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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