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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新聞-教務處新聞: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徵件-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民小學-愛閱溪海

/ 發佈者:許偵倫 / 發佈時間:2026-04-10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
主旨:函轉「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」自11541日至430日止,受理115年第2次補助案申請,請查照。

說明:   

一、依據本府115327日府文秘字第1150080062號函辦理。

二、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,打造語言友善環境,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,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,以旨揭作業要點補助民間共同響應。

三、按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2次,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公私立學校,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,補助類別包含「友善環境」、「創作及應用」、「推廣活動」及「台語人才培訓」等四大類。另考量創作出版品質,本次徵件不含創作及應用類別之原創多元類型題材創作,並以紙本、有聲書或數位形式出版、發行之計畫。

四、115年度第二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541日至430日止,請逕上文化部「獎補助資訊網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)線上報名。

五、檢附旨揭「補助作業要點」及「提案說明」各1份,相關資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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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03_1_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公文.pdf
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公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