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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新聞-教務處新聞: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為執行政府電腦軟體採購共同供應契約,擬調查114年第一次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-套裝軟體之需求品項-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民小學-愛閱溪海

/ 發佈者:李家碧 / 發佈時間:2024-11-15 / 內容狀態:啟用中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3年11月7日產服字第1136000641號函辦理。
二、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第1項、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等規定調查各機關共通需求,俾辦理114年第一次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採購-套裝軟體(下稱本案)。
三、 有意利用本案採購之機關,請於113年11月13日至113年12月12日期間,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於共同供應契約(適用機關)之需求調查,選擇訂約機關為「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」,填復為適用機關,並就有需求項目填具預估需求數量。
四、 請各機關轉知所屬機關(構)、學校及公營事業單位,於期限內辦理;另各機關所填註品項需求數,將成為該品項採購級距,請各單位落實填寫以免無法依實需下訂。
五、 有鑑於共同供應契約以各機關之共通性需求為核心,且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亦明定,政府採購法第93條第1項所稱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,指該財物於二以上機關均有需求者。爰此,請各機關就產品需求如實勾選,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後續將統計並追蹤產品訂購數量,檢討實際訂購結果與需求調查之差異,俾利提升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效益,並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共同供應契約精進作為指引之要求。
六、 本案所有上架品項之ODS檔案及XLS檔案,於113年11月13日放置於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軟體採購辦公室官網(www.spo.org.tw),供各機關查詢及下載使用。
七、 若有相關疑問,可逕洽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軟體採購辦公室詢問(官網:www.spo.org.tw)、客服中心電話(02-6600255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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